莆田市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办法
原标题:莆田市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办法
关于印发《莆田市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卫健局(社会事务局)、各县区(管委会)老龄工作委员会,莆田“扶老助长·关爱老人”工作站、“老帮长”为老志愿服务总站: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促进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市老龄办与东南网莆田站达成合作,联合“闽善行·首善行动”志愿服务站建立“扶老助长·关爱老人”为老志愿服务工作站,依托东南智能“互联网+志愿服务”平台(已取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3109215号,名称:东南智能志愿者移动客户端软件]登记证书),积极探索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并依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节(试行)》和《莆田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参照《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莆田市为老志愿服务丰富多样开展的实际,制定了《莆田市为老志愿登记制度和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探索,积极推进。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莆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莆田市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与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办法(试行)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促进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依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节(试行)》,以及《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莆田市为老志愿服务工作实际,制定莆田市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
第一章 为老志愿服务登记
第一条 为积极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助力莆田市老龄事业发展。莆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闽善行·首善行动”志愿服务站合作,建立“扶老助长·关爱老人”为老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登记制度,试行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及公益积分制等激励机制。推动为老志愿服务成为“公共服务的储蓄和交换”媒介,规范激发志愿服务的储蓄交换,促进志愿者在尊老敬老服务活动中享受心灵的快乐,同时吸引和感召更多的志愿者加入为老服务的行列,实现为老志愿服务常态化,建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条 “扶老助长·关爱老人”为老志愿服务工作站依托东南智能“互联网+志愿服务”平台开展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登记工作,承当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试行任务。
第三条 “扶老助长·关爱老人”为老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的为老志愿服务登记范围,暂定为在东南智能“互联网+志愿服务”平台(含APP)上注册成功的志愿者和开展的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 志愿服务时间储蓄
第四条 通过东南智能“互联网+志愿服务”平台呼叫座席派单等方式,志愿者在APP上完成服务接单、抢单、签到以及确认。在义务服务老年人的过程中按照各类服务的时间规则获得相应的服务时长及积分,完成服务时间认定和储蓄。
第三章 具体激励办法
第五条 实行为老志愿者星级认定,志愿者服务满100、300、600、1000、1500小时,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为老志愿者,颁发星级认定证书、星级勋章。
第六条 每两年全市开展一次优秀为老志愿者评比活动,对当选的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全市优秀志愿者评比活动。
第七条 邀请莆田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参加全市性的重大活动,优先推荐参评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在参加志愿活动期间,可享受联名商家在看电影、轿车清洗、超市购物等方面的折价优惠。
第九条 志愿者服务每年度满200小时,可以获得2人次莆仙大剧院免费观看公益性惠民文艺演出或价值50元的电话卡1张(每年100张)。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每年度满300小时,可以获得莆田市指定旅游景区(含湄洲岛、九龙谷、永兴岩、菜溪岩、九鲤湖)免费门票1张(每年100张)。
第十一条 志愿者服务每年度满500小时,可以获得1次免费体检。
第十二条星级志愿者可相应提升个人信用等级,并享受自然人守信激励相关政策。
第十三条 对生活困难、遭受重大意外的优秀志愿者,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给予相应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扶。
第十四条 志愿者享受第七条至第九条中任意一项回馈项目后,其该年度的对应志愿服务时数及积分将予以注销;但在星级志愿者认定中,对应的时数仍纳入累计。
第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的激励项目仅限志愿者本人享受。
第十六条本办法为暂行办法,由莆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在实践中探索、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