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成立保护联盟 南部供水安全多了联合保障
原标题:泉州成立保护联盟 南部供水安全多了联合保障
日前,泉州市南部安全供水保护联盟成立。市河长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泉州市南部安全供水保护联盟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通报协调、联合执法等9项工作机制。
泉州网6月26日讯 (记者林铭珊 通讯员黄玉娇)日前,泉州市南部安全供水保护联盟成立。市河长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泉州市南部安全供水保护联盟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通报协调、联合执法等9项工作机制。
该联盟成立后,将对南部供水涉及的鲤城、晋江、南安、泉州开发区等地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突出问题进行联合督导、合力推进;对跨县级区域的、久拖未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联合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增强打击违法犯罪震慑力,对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检察建议,促进问题解决;最大限度减少饮用水源地侵害行为发生,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赢,为南部安全供水提供坚实保障。
按照《工作机制》,泉州将定期进行会商,保护联盟每半年组织一次会商,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会商研究重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定期通报相关事件处理情况、阶段性工作重点及需要重点关注问题等,市河长办、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围绕自身职能开展相关工作。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近期重点开展金鸡库区“三无”船只、游泳、钓鱼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专项清理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鲤城区、晋江市、南安市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开展“河长在行动”专项工作,三地的各级河长共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进行生态修复,多重手段确保修复赔偿款追付到位,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及时督促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赔偿款、罚金的刑事犯罪罪犯赔付钱款,并作为提请减刑、假释的重要考量情节,避免“以关押避赔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督促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发现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违法不行使职权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违法行为督促纠正无果,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此外,还将通过专家智库机制,实现涉水保护监管宣教等资源共享互通。
根据问责问效机制,市、县两级河长办将强化监督,对不闻不问、不推不动、推而不动,致使问题久拖不决或得不到根本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向河长提出问责建议,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涉及公益诉讼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南部供水安全工作纳入全市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责任编辑:林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