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终审
2019-05-29 11:38:0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原标题:罗源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终审
海峡网5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肖丹)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垄断海区方料石头生意,罗源林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栽了。日前,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该犯罪集团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犯林某某获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他12名组织成员获刑6个月至8年不等。
经查明,2014年以来,林某某先后成立罗源县某砂石有限公司、罗源县某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等5个公司,并以公司名义网罗郑某、龚某等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实施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数起刑事案件,并多次实施威胁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其中,为获取石料资源,林某等人雇佣挖掘机破坏罗源县碧里乡西洋村岐甸山林木,造成毁坏土地面积5.14亩,毁坏林木402株,以海区监管为借口垄断海区方料石头生意,多次多人持警棍威胁实施殴打致使他人受伤。
去年6月,罗源县移送审查起诉以林某某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破获刑事案件15起、治安案件3起、行政处罚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其中以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占用农用地、妨碍公务、容留吸毒、非法拘禁等罪名审查起诉15名。
去年12月,罗源县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决林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林某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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