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非法营运的士市场 永泰“的士霸”获刑2年
原标题:垄断非法营运的士市场 永泰“的士霸”获刑2年
海峡网5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岳脉)近日,永泰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陈某等8人有期徒刑2年至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永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11日,方某和刘某某、叶某、鄢某某(均已判刑)成为新鑫隆公司股东。刘某某、叶某、鄢某某利用该公司组织永泰县的非法营运的士在永泰县汽车站附近载客,并向挂靠其公司的非法营运的士收取挂靠费、定位系统服务费、安全保证金等,为挂靠的部分非法营运的士办理相关证件,以逃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查处。
为垄断永泰县非法营运的士市场,方某和叶某、鄢某某、刘某某商量后决定倚仗黄某(已判刑)等人的势力,故让黄某参与经营新鑫隆公司并享受公司分红。黄某指使魏某某等人到永泰县汽车站附近,通过暴力、言语威胁等手段逼迫数十名非法营运的士车主挂靠新鑫隆公司,对没有挂靠到该公司的非法营运的士车主进行暴力驱赶。方某和黄某等人对永泰县非法营运的士市场的垄断,严重破坏了永泰县的交通运输秩序。
2017年2月至年底,陈某、王某某、雷某某、卓某某、潘某某等人在王某某位于永泰县城峰镇家中及该民房附近的卓氏祠堂,轮流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2018年4月至5月,陈某、罗某某、周某某等人在永泰县医院后山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2018年5月至9月,陈某、罗某某、周某某在永泰县城峰镇某餐厅对面一店内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
永泰法院经审理认为,方某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多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陈某等8人以营利为目的,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博场所及赌具,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陈某等8人组织成员相对固定,参与长时间多次开设赌场犯罪,可以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