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拿了个碗被骂就带人砸小卖部 9人被判定寻衅滋事罪
原标题:因多拿了个碗被骂就带人砸小卖部 9人被判定寻衅滋事罪
海峡网讯 (厦门晚报 文/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林旭菁 漫画/刘哲姝 )在工地食堂吃饭打汤时多拿了一个塑料碗,被食堂老板骂了两句,陈某怀恨在心,叫来七八个人到食堂老板开的小卖部一顿打砸。近日,翔安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以陈某为首的9人团伙提起公诉,7名行凶者分别被翔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到1年零3个月不等,两名司机被判拘役。
祸从天降
一群人戴着帽子口罩
持棍冲进小卖部就砸
王女士在翔安一处工地经营食堂和小卖部。去年5月25日中午,她和丈夫及食堂经营合伙人在小卖部聊天,突然几名陌生男子冲进店里,戴着同样的鸭舌帽和黑色口罩,每个人都手持一根木棍。
进门后,一名男子持棍先将小卖部一块天花板捅下来,其他人一起动手打砸,卧柜玻璃、保鲜柜玻璃、收银台和货架都被砸烂了。王女士的丈夫站起身想制止,被两名男子用木棍指着叫他“不要动”。
砸完后,行凶者迅速逃离了现场。王女士等人追出去,看到他们翻过工地围墙,跑到大路上。路边停着两辆车,这伙人上车后就开车跑了。
事出有因
多拿了个碗被老板骂
心生怨恨找人来砸店
接到王女士报警,警方立即展开抓捕,9名嫌疑人很快落网了。经审查,其中7人参与打砸,两人负责开车接应。
翔安检察院检察官认定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为首的是陈某。据陈某交代,此前他曾在这处工地打工,到食堂吃饭打汤时拿了两个一次性碗。食堂老板说他浪费,用本地话骂了两句脏话。
据陈某说,打完饭后他让老板拿一瓶水,因为嫌水不够冰,他抱怨了几句,结果又被老板用本地话骂。这次矛盾让陈某心生怨恨,于是想叫人来砸了这家店。随后,他找到郭某帮忙叫人,事后给了郭某五六千元当好处费。
逞凶斗狠
打砸不只是毁坏财物法院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经鉴定,小卖部被打砸受到的损失共计4134元。检察官认为,从陈某伙同其他几名嫌疑人的打砸行为来看,具有明显的逞凶斗狠、流氓气息的属性,且案发地属于公共场所,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仅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不足以涵盖其全部行为及损害的客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意毁损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即视为寻衅滋事罪。本案结合现场照片、被害人陈述及损害价格认定书,可认定打砸毁损公私财物价值已达定罪标准。因此,应认定为寻衅滋事。
综合全部证据,最终翔安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陈某等9人提起公诉,翔安法院分别判处7名行凶者有期徒刑11个月到1年零3个月不等,参与其中的两名司机被判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