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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哥出头酒后烧别人家鸡棚 男子犯放火罪被判刑两年

2019-04-01 16:14:04 来源:厦门网

原标题:为表哥出头酒后烧别人家鸡棚 男子犯放火罪被判刑两年

漫画/刘哲姝

海峡网讯 (厦门晚报 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林旭菁)得知表哥和邻居因为一块地有纠纷,陈某决定为表哥出头,他酒后跑过去,把表哥邻居的鸡棚给点燃了,差点烧了停在附近的车辆。近日,陈某因涉嫌放火罪被翔安区检察院起诉,被翔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陈某的表哥和邻居因一块土地起了纠纷,两家人为此弄得很不愉快。得知此事后,陈某决定为表哥出头。去年11月的一天,喝完酒的陈某途经表哥邻居在那块地上建的鸡棚,他来气了,捡起一根木棍想把鸡棚拆了,但因为喝了酒没有力气,没有拆成功,于是他想到放火烧。

当时天气干燥,火很快大起来了,不仅把鸡棚烧了,里面的鸡也都被烧死了,还差点烧到了停在附近的车辆。其间,陈某还拿出手机拍了三段小视频,并将其中一段发给表哥,并留言说“我帮你拆”。

火越来越大,惊动了旁边的住户,有人报警,有人前来灭火,但火势并未减弱。消防队员赶到后,花了很长时间才将火扑灭。

第二天早上,得知此事的表哥大惊失色,责怪陈某自作主张,狠狠地责骂了他。陈某辩解说,他当时喝了酒糊涂了。

后来,迫于压力,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不过他起初狡辩说,他不想让他父亲养猪了但父亲不听,他就想把父亲的简易搭盖烧掉,没想到点火时不小心点到那间鸡棚。他的狡辩被警方识破,他只好承认是想替表哥出头。

检察官说法

危害公共安全

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检察官认为,在主观方面,陈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造成火灾,危及公共安全,仍故意放火焚烧,属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该行为不仅造成村民鸡棚、鸡鸭等被烧毁的财产损失,还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不过,鉴于其自愿认罪,同时其家属已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8000元,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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