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4月15日 泉州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原标题:即日起至4月15日 泉州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月25日—4月15日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泉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也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核心提示
清明节即将来临,春耕生产也进入关键时期,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将大量增加,火灾隐患突出,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日前,泉州市政府下发禁火通告,3月25日—4月15日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泉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也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据介绍,近年来,在清明节期间,我市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应急准备,多年来实现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零发生”。今年清明期间,我市还将全面部署,严格防控森林火灾。□记者 陈明华
不文明祭扫带来隐患
《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我市将全面动员部署,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责任;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严防死守,全面落实各环节责任。
清明节期间的火灾隐患主要是人为用火。近年来,文明祭扫渐入人心,但还是有一些市民习惯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极易引发火灾。泉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民众以鲜花、音像等低碳环保安全的形式文明祭扫,改革丧葬陋俗,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林区增设防火检查站
记者了解到,泉州市政府已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的通告》,督促各县(市、区)适时发布禁火令。3月25日—4月15日,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地将加强祭祀用火管理,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禁止群众将烟花爆竹、纸钱、火种带上山。
《通知》要求各地森林防火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为应对紧急情况,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德化县10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原地待命,进入备勤状态,由市里统一指挥调度。各县(市、区)、国有林场的森林消防队也需要在岗备勤。
此外,我市近日将组织业务培训,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培训演练。针对器材缺少的县乡村,由市器材库统一下拨一批扑火器材。
清源山24小时值守
作为我市的国家5A级景区,清源山林木繁茂,在清明期间也将面临严峻的森林防火压力。
记者从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了解到,投资1500多万元建设的清源山主景区森林消防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工程已基本完工。该工程沿北山路、齐云路铺设管道,在沿路设置了115个消火栓、19个用水点,可以极大改善山上登高扑救火灾时无法及时补给水源的难题。
在清明高火险期,景区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将全员上班,加强夜间值班人员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高度戒备。此外,还将邀请团市委青年志愿者15人组成“青年志愿者森林防火宣传队”,在清明期间到景区各主要路口开展义务宣传、参加协防。
消防部门提醒,清明节期间,市民纷纷出门踏青游玩、扫墓祭祀,一些坏习惯容易为山林防火埋下隐患。山林中遍地枯枝落叶,一点火星就很可能引发火灾。因此,市民在野外游玩,一定要注意不遗留烟头火种;上山祭祀时,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切忌乱扔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