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德全市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达97.75%
原标题:2018年全市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达97.75%
昨日,记者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全市医保系统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医保体制改革,在推进药品阳光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下功夫,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在参保覆盖面方面,截至2018年底,宁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比例增长,基金收支平稳运行,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得到有效巩固。全市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达97.75%。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37.18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2.83%,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9.27亿元,支出7.23亿元,当年结余2.04亿元,历年累计结余7.47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281.92万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180元/人,政府补助490元/人,基金收入18.93亿元,支出18.21亿元,当年结余0.72亿元,历年累计结余8.86亿元;生育保险参保29.94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2.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146.50万元,支出9077.72万元,历年累计结余8708.12万元。
在信息建设方面,宁德认真落实201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经办。对834个行政村(社区)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便民信息化经办系统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五级联网”,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申办“不出村”。 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入2835万元,改造原有的医保信息系统,建成以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药械联合限价采购配送、支付结算为核心的“三保合一”信息系统,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为宁德医保制度大整合、全覆盖、深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在完善医保制度方面。去年宁德统一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于5月10日出台全市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实现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体化,落实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改进医疗救助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的医疗救助待遇标准,加大救助力度,城乡救助对象特殊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全年累计限额提高到2.5万元,较以往标准高出1万元左右
在医疗扶贫方面,宁德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困难人员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一个不漏,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宁德医疗保障兜底机制,织密相互融合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网,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叠加保险的基础上,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政策,提高贫困人员医保报销比例,对13种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实行全部兜底支付,使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据统计,5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医疗叠加保险7865人,实际发生医疗总费用4898.35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补充保险(个人负担补助+大病兜底支付)等合计报销4501.42万元,报销比例91.90%,实际报销水平较上年同期上升21.26个百分点。(闽东日报记者 叶陈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