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新一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出炉
海峡网2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实习生 陈渊 通讯员 市环宣)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福州新一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已出炉。福清犇鸿牧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被评为2018年“环保不良企业”,列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企业失信“黑名单”。此外,2019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第一批强制评价企业中,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据介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强制评价、应约评价和自愿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内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生态保护和社会监督四个方面。综合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确定四个环境信用等级,即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
5种失信行为将被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如造成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拒不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责任人因环境问题被行政拘留的、涉嫌环境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及依照相关规定应当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治企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福州制定实施《福州市环境保护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对“环保诚信企业”予以激励,对“环保不良企业”予以惩戒。
“‘环保诚信企业’享有多项‘优先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方面,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优先为守信企业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参与各类环保评优评先,减少“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并享受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另一方面,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招标过程中将优先选择守信企业,优先为其办理业务,优先安排资金、技术支持、行业评优评先、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等。
“环保不良企业”将受多部门的联合惩戒,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财政投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等23项措施。
福州采用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制度,评价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按照企业违法违规等情节轻重,差别化设置信用修复周期,并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实施动态修复。”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保护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实施以来,形成了环保守信企业处处得益、环保失信企业处处受限的氛围,倒逼企业增强环保自律意识。评价方式上实行动态管理,引导了失信企业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增强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自觉性。